大擇 · 一年前1488 人看過
很多人買重疾險,都會碰上這樣的困擾。
保障內(nèi)容太復雜了,除了主險,還有一大堆可選保障:
像什么身故/全殘保障、惡性腫瘤-重度二次賠、投保人豁免等等,
選擇起來令人犯難。
如果是預算充足,不差錢的話,
可以所有可選保障都選上。
但如果預算有限,
重疾險那么多附加責任,哪些是必要的,哪些是沒必要的?
怎么買才科學,才能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?
下面就以達爾文5號榮耀版為例,
來和大家好好聊聊。
1
什么是重疾險的可選保障?
簡單來說,就是可以選,也可以不選的保障責任。
比如下圖中框紅的保障,就可以自由附加。
以達爾文5號榮耀版重疾險為例,附加責任包含以下幾種:
身故或全殘保險金
惡性腫瘤-重度津貼
特定心腦血管二次賠
疾病關愛保險金
投保人豁免
可選保障給了用戶更大的取舍空間,把選擇權交給用戶,也更符合用戶利益。
當然了,這些保障也不是白送,
加的保障越多,保費也相應的水漲船高。
現(xiàn)在我們就來看下,這幾個保障到底要不要附加?
2
身故或全殘保險金
附加身故/全殘的重疾險,
就相當于同時擁有了重疾保障+身故/全殘保障。
得了重疾賠錢,身故了也賠錢。
但要注意,重大疾病和身故兩個只能賠1個,
也就是說,如果被保險人得了重疾,保險公司賠過錢了,那么身故保障就沒有了。
不僅如此,重疾險附加身故/全殘保障后,保費也要貴出不少,
以30歲男性購買達爾文5號榮耀版為例,
50萬保額,30年繳費,保終身,要5740元。
附加上身故/全殘保障之后,每年保費直接漲到8060元,上漲約40%。
如果預算有限,就沒必要附加身故/全殘保障,
另外買個壽險保身故,保障會更好。
3
惡性腫瘤-重度津貼/特定心腦血管二次賠
惡性腫瘤-重度津貼,
就是患癌1年后,
有治療、隨診、復查行為的,每個保單年度賠40%,最多賠3次。
特定心腦血管二次賠,
就指初次確診心腦血管疾病或其他指定重疾,
在賠了相應的保額后,再次發(fā)生特定的心腦血管疾病,
依然可以獲得賠付,賠120%保額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癌癥理賠率占重疾理賠案件60%以上,
心腦血管疾病占重疾理賠案件的15%以上。
這二者都屬高發(fā)重疾,如果預算壓力不是特別大,
附加惡性腫瘤-重度津貼保障還是很有必要的,
特定心腦血管二次賠可以暫時不選。
畢竟有數(shù)據(jù)表明,
癌癥一年內(nèi)復發(fā)率高達90%,3年內(nèi)復發(fā)率為55%。
以達爾文5號榮耀版為例,
50萬保額,30年繳費,保終身,
只附加惡性腫瘤-重度津貼后,
保費上漲到7795元,只上漲約35%。
預算足夠的話,就直接選上吧。
4
疾病關愛金
附加疾病關愛保險金后,疾病的賠付比例提高了。
50或60周歲前,重疾能多賠60%,中癥多賠30%,輕癥多賠15%。
多出來的這部分保額,都要多承擔對應的保費,
重疾險的保額,一般建議是自己3-5年的年收入,
如果基本保額足以覆蓋自己3-5年的年收入,
自己的預算也吃緊,
可以不附加疾病關愛保險金責任。
但如果基本保額不夠,附加疾病關愛金很有必要。
5
投保人/被保人豁免
目前大部分的重疾險,都自帶被保人豁免。
也就是說,
如果被保險人患上合同約定的重疾,甚至是中癥或輕癥,
在拿到保險理賠款后,
能免交后續(xù)保費,保障也依然存在。
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人,就不需要單獨購買投保人豁免。
但如果被保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個人,比如父親給兒子投保,
投保人豁免才需要單獨購買。
如果交費期間父親(投保人)患上合同約定疾病,
也能免交后續(xù)保險費,兒子(被保人)的保單依然有效。
還是上面那個案例,
30歲男性,50萬保額,30年繳費,保終身,
附加投保人保費豁免,保費貴出約12%。
預算吃緊的朋友可以不選。
可選保障有沒有必要購買,
除了和個人的保費預算有關之外,
還和投保人的保險需求有關,
并不是固定不變的。
比如有些家庭有心血管疾病史,
那附加特定心腦血管疾病二次賠,甚至比惡性腫瘤-重度津貼更為重要。
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,很多疾病的發(fā)生也有相關性。
重疾險是否要可選保障,大家可以根據(jù)自身需求、偏好和保費預算來選擇。
要是家庭財務狀況復雜,做不了決定,
不妨咨詢你的專屬保險顧問,一對一幫你解決~